用怒發電,與惡共存,Mad E。

結果我還是趕快找了心理諮商。

本來想說可能再幾個月後就要回台灣了先撐一下回去再說。但其實情緒一直累積在心裡。上個月有幾天是重憂鬱癱在床上起不來沒什麼吃也沒什麼睡,覺得這世界好邪惡,我怎麼會在這裡。接著是看什麼都很不爽很不順眼,跟阿波吵的很兇,他說我發颷的樣子真是太可怕了根本是一種家暴。然後我再自己撐了幾天,跟阿波吵分手然後又和好,講電話的時侯,他問我為什麼在哭,我說我不知道。直到有一刻躺在床上的時侯我發現明明沒什麼事,我卻默默的掉眼淚,才理解到我大概很需要協助,畢竟在這個正站在人生十字路口的重要時刻,我不應該再放任自己失能了。

台灣最棒的地方就是效率,隨便估狗一下遠距諮商填了個表單,馬上就收到安排好的24小時之後的諮商時段。而且還留了諮商師的 Line 讓我直接聯繫,我先傳了新聞連結跟諮商師說最近最大的難關就是這個,我的問題也比較複雜,諮商師在諮商前就先花時間瞭解了一下狀況,所以我們沒有花時間在一些「妳為什麼想來諮商」這樣的基礎問題上。

一開始,諮商師就先說,這三四年來妳辛苦了。我跟諮商師說我發現自己被憤怒淹没了,沒辦法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緒,波及到身邊的人。她說憤怒是難免的,但這些憤怒也未必全然都是壞事,就像我的戰鬥力都是由憤怒而來,這些不公平和不正義,都是驅動我行動的力量。所以要好好的保存這些憤怒,用在對的地方,也就是用在戰場上就好,所以要時時提醒自己不需要將憤怒用在身邊的人身上。

我再談到了沒辦法消化對方給我的惡意,小三對我做的所有的事情的惡意,她在開庭的時侯對我的仇視瞪我的眼神,那是我這一輩子都沒接受過的眼神。法官在判決書上的蓄意及目的性,她可以輕判做結,我無異會是要再走上訴過程,但她卻讓判決變成新聞,讓我們的案子和名字都攤在陽光下,她達到了廣傳理念的目的,聽者閱者卻無法瞭解實情。這對我來說也是一種惡意。

諮商師問我打官司的初衷是什麼,尤其是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拿不到賠償,那麼我為什麼堅持走這條路。我說我可能是想堅持自己的信念吧,我覺得為善是人生處事原則,而小三卻用如此的惡意對待我,我想證明邪不勝正。我覺得很辛苦,尤其在這世界上要不做婊子實在比做婊子還難太多了,我一直在走困難的路,可是我沒辦法妥協不能放棄信念,因為沒有了信念,我將會失去做人的準則,不知道如何繼續生存在這個世界上。

諮商師說,先去瞭解惡魔,不用去同理,但是先尊重和瞭解惡魔。保持能量,為自己發聲。



全文由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122號民事判決 原告撰寫。分享轉發時請附上全文及出處。也請各方不吝留言指教,萬分感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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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台灣的法律向來就是欺善怕惡,保護惡人與壞人,欺凌善良的老百姓。
    相信會有更多人用正能量來支持你! 敬請加油,也保持住正向的情緒與能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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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些素不相識的您們的鼓勵,就是支持我開口的勇氣來源,我會繼續努力。非常感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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