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配之路・之13》原來我是準移民了
昨天我去參加公民考試了。
去年十月在市政府領臨時身份證時,市政人員給了我幾份文件,文件上說必須去參加integration course,不然可能會受罰,那時我根本不知道integration course是什麼課程,報了名上了第一堂課後才知道這課是申請公民的條件之一,必須參與公民課並在結業後完成考試才算通過。
進入考場坐定後,看到所有考試用的筆電都是ACER的增加了一些親切感,很想跟全場說我來自科技王國。戴著頭巾的監考老師先用法文和英文和我們簡單介紹考試規範後,又用不知名的語言和也戴著頭巾的考生說話,應該是阿拉伯文吧,連監考老師都會個三四種語言這就是咱大比利時王國。
考試是不難,但有些題目有點奇怪,就是簡單到你會懷疑自己這樣。比如有一題說有一個人錯過了末班車,他能叫警察送他回家嗎?YES or NO。
照理說全世界是沒有警察提供這種高級服務的,連我巨嬰國台灣人都沒聽說過,但是沒有這種服務他幹嘛寫進考題裡咧一定有陷阱,天人交戰之下我終於填了NO。考完後我直接趕去荷語課,下課後問了一下考過的同學,他們都說答案是NO,也說題目就是有點吊詭沒錯。
這個公民課和考試的存在帶給我不小的衝擊。
原來我已經不是旅歐人士了,從申請身份開始的那天開始,我就是準移民了。意識到這點後我花了點時間研究了移民歷史,還閉關寫了一本小說草稿。
也許有一天有幸能將它完成,也有幸能被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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